第 4 章 · 劳动关系与法律法规

📖 《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和实务》· 考点精讲(原创整理)约 2932 字🎯 配套练习:经济师人力·劳动关系法规

考点梳理

4.1 劳动关系基础

  • 主体劳动者、用人单位(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协调);工会代表劳动者进行集体协商;
  • 劳动关系特征:兼具平等性(签约地位平等)与从属性(履行中劳动者服从管理);
  •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:前者受劳动法调整(有从属性),后者受民事法律调整(平等民事关系)。

4.2 劳动合同

环节要点
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;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已建立关系未同时订立的应在1 个月内订立;超过 1 个月不满 1 年未订立应支付二倍工资
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;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→试用期不超过 1 个月;1 年以上不满 3 年→2 个月;3 年以上及无固定期限→6 个月;不满 3 个月或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不得约定试用期;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本单位同岗最低档或合同约定工资的 80%,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
解除劳动者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(试用期 3 日);用人单位即时解除(严重违纪、严重失职、被追究刑事责任等);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通知或额外支付 1 个月工资后解除(不能胜任经培训调岗仍不能胜任、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);经济性裁员需符合法定情形与程序
经济补偿每满 1 年支付 1 个月工资;6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按 1 年计;不满 6 个月支付 半个月;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按 3 倍计,年限最高 12 年
终止合同期满、劳动者退休或死亡、用人单位依法破产等

即时解除不支付经济补偿(劳动者严重违纪违法);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(经济补偿标准的 2 倍)

4.3 工时、休息休假与工资

  • 标准工时:每日不超过 8 小时、每周不超过 40 小时
  • 延长工作时间: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时;特殊原因每日不超过 3 小时且每月不超过 36 小时
  • 加班工资:工作日延长工时不低于 150%;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 200%;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不低于 300%
  • 年休假: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 → 5 天;满 10 年不满 20 年 → 10 天;满 20 年 → 15 天(国家法定休假日与休息日不计入);
  • 最低工资: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
4.4 社会保险

险种缴费与要点
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;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按月领取
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;参保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
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,个人不缴费;工伤认定后按规定享受待遇
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;领取需满足法定条件(一般要求缴费满 1 年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、已办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)
生育保险已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,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与生育津贴

工伤认定: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、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;视同工伤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 48 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等。

4.5 劳动争议处理

途径协商 → 调解 → 仲裁 → 诉讼(劳动争议仲裁前置,即先仲裁再诉讼)。

  • 仲裁时效:一般为 1 年,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;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 1 年限制,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 1 年内提出;
  • 举证责任: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,由用人单位提供
  • 一裁两审: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法院起诉(部分情形为终局裁决)。

4.6 工会与集体协商

  • 工会职能: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参与民主管理、代表职工签订集体合同、监督劳动法律法规执行;
  • 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:就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福利等进行协商;集体合同标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,且对用人单位与全体职工有约束力;
  • 民主管理: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。

4.7 职业安全卫生

  • 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,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与必要防护用品;
  • 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定期健康检查
  • 劳动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与强令冒险作业,有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与撤离权。

🧠 记忆工具箱

书面合同与二倍工资

“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签书面合同;超 1 个月不满 1 年应付二倍工资。”

试用期三档

“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→1 个月;1 年以上不满 3 年→2 个月;3 年以上与无固定期限→6 个月。”

加班工资

“工作日 150%、休息日不能补休 200%、法定节假日 300%。”

加班时长上限

“一般每日 ≤1 小时;特殊原因每日 ≤3 小时、每月 ≤36 小时。”

经济补偿

“每满 1 年 1 个月;不满 6 个月半个月;高于社平 3 倍按 3 倍、年限最高 12 年。”

争议处理

“协商—调解—仲裁—诉讼;仲裁前置,时效一般 1 年。”

🔍 深度精讲

深讲 1:劳动合同解除的"经济补偿地图"(案例题必答)

解除情形谁提出是否支付经济补偿
劳动者因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、未依法缴社保等而解除劳动者支付
协商一致解除(由用人单位提出单位支付
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,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单位支付
经济性裁员单位支付
合同期满终止(劳动者不同意按同等条件续订的除外)支付
劳动者严重违纪、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害、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不支付
劳动者主动辞职(非因单位过错)劳动者不支付
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单位支付赔偿金(2 倍经济补偿)

答题模板:“先判断解除是否合法(依据与程序)→ 再判断谁提出、何种情形 → 确定是否支付经济补偿/赔偿金及计算标准”。

深讲 2:加班工资的计算与常见争议

计算基数:一般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(或正常工作时间工资)为基数,不包含加班工资本身;具体口径以当地规定为准。

示例:某员工月工资 6000 元(按月计薪天数 21.75 天折算日工资约 275.86 元),法定节假日加班 1 天:

  • 加班工资 = 275.86 × 300% ≈ 827.59 元(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安排补休,只能支付加班费)。

常见争议与合规要点

  1. “值班"与"加班”:是否从事本职工作、是否受单位管理决定性质;
  2. 综合计算工时 / 不定时工时:需经审批,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仍应支付加班费(不定时工时制一般除外,按当地规定);
  3. 调休替代:仅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,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加班费;
  4. 证据:考勤记录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,由单位举证

深讲 3:劳动争议处理中的"证据与时效"要点

  1. 时效起算:一般自"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"起 1 年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 1 年限制,终止后 1 年内须提出;
  2. 举证责任倒置: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(考勤、工资发放、规章制度公示记录),由用人单位提供;单位不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;
  3. 前置程序:劳动争议须先仲裁,对裁决不服再起诉(部分小额或标准明确的争议为终局裁决,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效力不同);
  4. 调解协议: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可申请仲裁审查确认或司法确认,增强执行力。

⚠️ 易错提醒

  • 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1 个月内;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
  • 法定节假日加班不得以补休替代(休息日加班才可补休);
  • 每月加班上限是 36 小时,不是 40 或 48;
  • 经济补偿赔偿金不同: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(2 倍),且不再另付经济补偿;
  •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
  •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,不能直接起诉;仲裁时效一般 1 年,但追索劳动报酬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 1 年限制
  • 年休假天数按累计工作年限确定(5/10/15 天),不是按本单位年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