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6 章 · 基层治理、慈善与志愿服务法规与政策

📖 《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》考点精讲(中级)约 2874 字🎯 配套练习:社工法规·治理慈善志愿

考点梳理

6.1 城乡社区治理

  • 治理格局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主协商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
  •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,依法实行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
  • 社区治理重点:社区服务体系建设、社区协商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、社区减负增效、网格化管理;
  • 社区居民参与:居民会议、居民代表会议、议事协商会、听证与公示制度。

社会工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:需求调研与评估、社区服务项目设计与运营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与赋能、居民议事协商的协助与推动、志愿者管理与培训、特殊群体服务与转介。

6.2 社区服务与社会工作专业岗位

  • 社区服务体系:以社区为平台、社会组织为载体、社会工作者为支撑、社区志愿者为辅助、社会慈善资源为补充(“五社联动"思路);
  • 社会工作专业岗位:在社区、民政、群团组织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福利机构、矫正与禁毒等领域设置社工岗位;
  • 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:通过项目化方式委托社工机构提供服务,突出专业性与成效评估
  • “社工站”:乡镇(街道)社会工作服务站是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(按现行政策推进),承担需求发现、服务提供、资源链接与人才培养功能。

6.3 慈善法要点

  • 慈善活动:自然人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提供服务等方式开展的公益活动,包括扶贫、济困、扶老、救孤、恤病、助残、优抚、救灾、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、防治污染与保护环境等;
  • 慈善组织:依法成立、符合规定、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,可采取基金会、社会团体、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;
  • 公开募捐资格:依法登记满一定年限且内部治理结构健全、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,可申请公开募捐资格;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,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;
  • 募捐与捐赠:应遵循自愿、无偿、诚信、非营利原则,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;应尊重捐赠人意愿并依法公开募捐与项目实施信息
  • 慈善信托、慈善服务:鼓励多元形式;提供慈善服务应尊重受益人尊严与隐私,不得侵害其合法权益;
  • 法律责任:骗取财产、私分挪用、未依法公开信息等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6.4 志愿服务

  • 志愿服务:志愿者、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、无偿向社会或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;
  • 基本原则自愿、无偿、平等、诚信、合法
  • 志愿者管理要点
    • 登记与培训:明确服务内容与要求,提供必要的培训与安全保障
    • 知情同意与风险告知:安排志愿服务应与志愿者的年龄、身体、技能相适应;
    • 记录与证明:如实记录服务时间与内容,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;
    • 保险:安排志愿服务应根据需要为志愿者办理相应保险
    • 禁止:不得强行指派、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活动、不得向志愿者收取费用;
  • 激励与回馈:志愿服务记录、星级认定、优待回馈机制(按地方规定)。

6.5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

  • 职业资格制度:助理社会工作师、社会工作师、高级社会工作师三个级别(本站"报考指南"有完整口径);
  • 岗位开发:民政、社区、群团组织、福利与医疗教育机构、司法与社会矫正、禁毒、工会与职工服务等领域设置社工岗位;
  • 继续教育与督导: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;专业督导是能力提升与职业支持的关键机制;
  • 薪酬与激励:多地建立社工薪酬指导标准与岗位津贴(以地方政策为准);
  • 登记与管理系统: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从业信息按规定登记管理。

🧠 记忆工具箱

治理格局七要素

“党委领导、政府负责、民主协商、社会协同、公众参与、法治保障、科技支撑”

自治四自我

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、自我监督”

“五社联动”

“社区(平台)+ 社会组织(载体)+ 社会工作者(支撑)+ 社区志愿者(辅助)+ 社会慈善资源(补充)”

志愿服务五原则

“自愿、无偿、平等、诚信、合法”

志愿者管理五件事

“登记、培训、安全与保险、记录证明、激励回馈”

慈善三原则

“自愿、无偿、非营利”(另含诚信、合法)。

🔍 深度精讲

深讲 1:社工机构做募捐时的合法边界

这是本科目与实务结合最紧的考点之一,标准答案链条为:

  1. 有无公开募捐资格?——只有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;
  2. 没有资格怎么办?——可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,由该慈善组织管理募得款物并依法公开信息,合作方不得自行募集;
  3. 哪些行为明确违规?——摊派或变相摊派、以捐赠为条件谋取利益、隐瞒或虚报信息、挪用私分募得财产、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名义募捐;
  4. 信息公开义务:募集情况、项目实施与款物使用情况应依法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
案例提示:若某机构"未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却通过公众号发起募捐”,正确答案是"违规,应停止并以合作方式开展或由具备资格的组织实施"。

深讲 2:志愿者的"免费劳动力"误区

志愿服务无偿不等于可以随意使用:

  • 自愿:不得强行指派,尤其是不得摊派给社区工作人员、学生、企业员工完成"指标";
  • 相匹配:服务内容应与志愿者的年龄、身体条件、技能相适应,不得安排高风险任务给不适当人员;
  • 安全保障:应进行风险告知与必要培训,根据需要办理保险
  • 记录与尊重:如实记录服务情况并出具证明,尊重志愿者的人格尊严与隐私;
  • 禁止营利化: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从事营利活动或向志愿者收费。

社工角色:社工常是志愿者管理的组织者,应把握"赋能 + 支持 + 保护“三条线:给培训、给支持、给保障,而不是"派活 + 催进度”。

深讲 3:社工站(乡镇/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)的定位

理解社工站要抓住"三个不“与”三个是":

三个不三个是
不是行政事务的"接盘侠"(不应被大量填表报表占用)需求发现的前哨(入户走访、困难识别)
不是万能服务队(资源有限,需分级分类服务)专业服务的提供者(个案、小组、社区)
不是社工机构的"孤岛"(需与民政、社区、社会组织联动)资源链接与联动的平台(五社联动的枢纽)

政策意义:社工站是"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+ 基层治理"结合的制度化载体,也是"五社联动"的落地抓手。中级法规科目常以"社工站的职责范围"或"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的角色"设题。

⚠️ 易错提醒

  • 公开募捐须有公开募捐资格;无资格的应与有资格组织合作,不得自行募捐;
  • 慈善与志愿服务都强调无偿,但不得摊派、不得收费、不得营利
  • 志愿服务须自愿,强行指派(如摊派给学生或员工凑数)属于违规;
  • 志愿者管理要落实培训、安全保障与保险,不是"来了就上岗";
  • “五社联动"中的五项各有定位,注意社工是"支撑”、社区是"平台"
  • 社工站的核心是专业服务,不应沦为行政填表窗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