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 · 公司法:设立、股东、治理结构、董事责任
考点梳理
2.1 公司设立(数字卡)
| 事项 | 有限责任公司 | 股份有限公司 |
|---|---|---|
| 股东人数 | 1~50 人 | 1~200 人(发起人) |
| 注册资本 | 认缴(法律/章程另有规定除外) | 认缴 |
| 出资期限 | 章程约定(5 年内缴足,以最新《公司法》为准) | 同左 |
| 出资形式 | 货币/实物/知识产权/土地使用权/股权/债权等(可估价、可转让) | 同左 |
| 出资不足 | 股东补足 + 发起人/设立时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| 同左 |
记忆锚:“有限 1~50,股份 1~200;5 年缴足,发起连带”。
2.2 股东权利(三类高频考点)
① 知情权(必考):
- 查公司章程、股东会会议记录、董事会/监事会决议、财务会计报告;
- 要求查阅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(需书面请求 + 说明目的;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目的不当可拒绝,但要书面答复)。
② 优先认购权与股权退出:
| 情形 | 规则 |
|---|---|
| 增资认购 | 股东按实缴比例优先认购(章程另有规定除外) |
| 对外转让 | 有限责任公司:股东对外转让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(章程另有规定除外);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|
|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| 连续 5 年盈利不分红、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、章程期满延长经营期限——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回购 |
③ 股东会/董事会决议瑕疵(高频陷阱):
| 瑕疵 | 效力 | 救济 |
|---|---|---|
| 内容违法 | 无效 | 确认无效之诉(无期限限制) |
| 程序瑕疵(召集/表决方式违法) | 可撤销 | 撤销之诉(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) |
| 不成立(未开会/未表决/未达人数) | 不成立 | 确认不成立之诉 |
记忆锚:“内容违法 = 无效(无期限),程序瑕疵 = 可撤销(60 日)”。
2.3 治理结构(“三会一层”)
| 机构 | 职权要点 | 数字卡 |
|---|---|---|
| 股东会 | 最高权力机构:修改章程、增减资、合并分立解散、选举董事监事 | 一般决议:过半数;特别决议:2/3 以上(修改章程/增减资/合并分立解散) |
| 董事会 | 执行机构:经营计划、投资方案、聘任经理 | 决议:过半数 |
| 监事会 | 监督机构:查财务、监督董事高管 | 成员 ≥3 人(含职工代表 ≥1/3);规模小可设 1~2 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|
| 经理 | 董事会聘任:日常经营 | — |
数字锚:“监事会 ≥3,职工代表 ≥1/3;特别决议 2/3;决议撤销 60 日”。
2.4 董事、高管的责任(主观题最爱)
忠实义务(不能做的):
- 自我交易(与本公司订立合同/交易)——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;
- 竞业禁止: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种类业务(离职后1 年内仍受限,以最新法为准);
- 侵占公司财产、挪用资金、收受他人贿赂归己。
勤勉义务:执行职务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 → 赔偿(归入权 + 赔偿)。
股东代表诉讼(“派生诉讼”):
股东书面请求监事会(告董事)/ 董事会(告监事)→ 被拒绝或 30 日不起诉
→ 股东以自己名义为公司利益起诉(有限公司:任何股东;股份公司:连续 180 日持股 1% 以上)
记忆锚:“先内部请求(30 日),再代表诉讼;股份公司要 180 日 + 1%”。
🧠 记忆工具箱
口诀速记
- 设立:“有限五十股份两百,五年缴足发起连带”;
- 决议:“违法无效无期限,瑕疵撤销六十天”;
- 治理:“特别决议三分之二,监事会要三人,职工代表三分之一”;
- 责任:“自交易要同意,竞业一年限,派生先请求三十日”。
场景锚点
- 公司法想象"“小区业主大会”":“股东会 = 业主大会(定大事,2/3 是’特别决议’);董事会 = 业委会(执行);监事会 = 监督小组(查账);经理 = 物业经理(日常)——业主(股东)有知情权,业委会乱来可以撤换(60 日撤销),董事中饱私囊要赔钱(忠实义务)。
⚠️ 易错提醒
- “注册资本"认缴 ≠ 不缴:章程/法律约定期限内必须缴足,认缴只是"不要求设立时一次性实缴”;
- 股权转让"过半数同意” 的对象是其他股东(按人数),不是按出资比例(章程另有规定除外)——易与表决规则混淆;
- 决议瑕疵 60 日:起算点是决议作出之日,不是知道之日(恶意/未通知的除外);
- 竞业禁止的期限与范围以最新《公司法》与劳动合同为准——法考/CPA 表述可能随修法更新,以当年考纲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