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 章 ·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:行为、复议、诉讼

📖 诉讼法·考点精讲约 1491 字🎯 配套练习:法考·行政法

考点梳理

3.1 行政行为(先定性,再判断可诉性)

类型内容典型例子
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对象 + 特定事项对某公司罚款 10 万
抽象行政行为针对不特定对象(规章/规范性文件)某市发布《管理办法》
内部行政行为机关内部(人事/考核)公务员处分
国家行为国防/外交不受理

可诉性记忆:“具体可诉,抽象不可诉(但可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);内部、国家行为不可诉”。

3.2 行政处罚(数字 + 程序)

事项规则(示例口径,以《行政处罚法》为准)
种类警告、罚款、没收、责令停产停业、暂扣/吊销许可证、行政拘留等
简易程序对公民 ≤200 元、对法人 ≤3000 元罚款或警告(当场作出)
听证范围较大数额罚款、没收较大数额、降低资质等级、吊销许可证、责令停产停业等
程序告知(事实/理由/陈述申辩权)→ 听取意见 → 决定 → 送达
执行罚缴分离(2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);逾期不加处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 3% 加处(以法律为准)

记忆锚:“先告知后决定,陈述申辩不能省;罚缴分离,听证是大事”。

3.3 行政复议(“60 日”)

事项规则
申请期限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(法律另有规定除外)
复议机关一般为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政府(以组织法为准)
复议前置纳税争议(对征税行为不服):先复议,后诉讼
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(例外情形除外)
决定期限一般 60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(可延长 30 日)

3.4 行政诉讼(“民告官”,被告举证)

对比项行政诉讼民事诉讼
被告行政机关(恒为被告)平等主体
举证责任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负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
起诉期限知道行为之日起 6 个月(不动产 20 年、其他 5 年最长)诉讼时效 3 年
调解一般不适用(赔偿/补偿/裁量权案件可调解)可以调解
判决类型驳回诉讼请求/撤销/履行/确认违法/确认无效/变更给付/确认/形成

记忆锚:“民告官,官举证;复议 60 日,起诉 6 个月;征税先复议”。

3.5 高频陷阱(选择题重灾区)

  1. 行政复议 vs 行政诉讼的衔接:一般自由选择(除复议前置外);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,起诉期限 15 日(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);
  2. 被告确定:经复议的案件,复议机关决定维持的 → 原机关 + 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;改变的 → 复议机关为被告;
  3. 举证责任:原告只需证明"起诉符合条件",行为合法性由被告证明(被告不提供证据 = 视为没有证据 → 撤销);
  4. 起诉期限:一般 6 个月,但不知道行政行为内容的,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算(最长 5 年/不动产 20 年)。

🧠 记忆工具箱

口诀速记

  • 可诉性:“具体可诉抽象不,内部国家不能告”;
  • 处罚程序:“告知申辩先,听证是大事,罚缴要分离”;
  • 复议诉讼:“复议六十日,起诉六个月,征税先复议,民告官举证”。

场景锚点

  • 行政诉讼想象"“告城管”":你不是城管(不需要证明自己对),你是市民(“告”)——“城管要证明它罚款合法”(证据 + 程序 + 依据),你只需要证明"它罚了我 + 我按期告了"。

⚠️ 易错提醒

  • 复议前置只限"征税行为"(对纳税决定不服)——对税务处罚不服可以直接起诉(别扩大化);
  • 复议维持 → 共同被告(原机关 + 复议机关)——这是 2014 年修法后的新规则,高频考点;
  • 被告举证 = 合法性举证:不是"原告证明违法",而是被告证明合法——举证责任倒置是行政诉讼的灵魂;
  • 行政处罚"陈述申辩权"不能放弃:机关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= 违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