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点梳理
2.1 五罪一张表(核心分界线)
| 罪名 | 核心行为 | 分界关键词 |
|---|
| 盗窃 | 秘密窃取(自今天起不要求"秘密",违反被害人意志取走即可) | 被害人不知情/未处分 |
| 诈骗 | 虚构事实/隐瞒真相,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 | 被害人“自愿"交付 |
| 抢夺 | 乘人不备公然夺取,不针对人使用暴力 | 拽走财物但没伤人 |
| 抢劫 | 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方法当场劫取 | 压制反抗 + 当场取财 |
| 侵占 | 合法持有后拒不退还(代为保管物/遗忘物/埋藏物) | 先占有后起意,告诉才处理 |
2.2 高频辨析点
- 盗窃 vs 诈骗:关键看有没有"处分意识”——用假币购物,商家误以为是真币而收款:商家有处分意识(以为是钱)→ 诈骗;把商家收银机里的钱偷走 → 盗窃;
- 抢夺转化为抢劫:抢夺后为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、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,以抢劫定罪(转化型抢劫);
- 抢劫的"其他方法":用酒灌醉、用药物麻醉后取财——被害人丧失反抗能力而非自愿交付;
- 侵占 vs 盗窃:忘在出租车上的手机,司机(已合法持有)拒不归还 → 侵占;路人捡起拒不归还 → 侵占(遗忘物);但店员捡到店内存入仓库的失物(单位已持有)→ 对单位构成侵占(主体需符合)。
2.3 数额与"多次"(示例口径,以司法解释为准)
- 盗窃/诈骗/抢夺/侵占均有数额标准(各地略有差异,立案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);
- 2 年内盗窃 3 次以上按"多次盗窃"处理,不受数额限制;
- 入户盗窃、携带凶器盗窃、扒窃:同样不受数额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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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诀速记
- 五罪分界:“骗是自愿交,偷是不知情,抢是拽就跑,劫是压着拿,占是先管后赖”;
- 转化抢劫三目的:“藏赃抗捕毁证”(窝藏赃物、抗拒抓捕、毁灭罪证)。
场景锚点
- 想象"ATM 机吐错钱":明知是错账而取款——传统观点认为构成盗窃(机器不能被骗);
- 想象"借钱不还"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借后赖 → 诈骗(借款时就没打算还);先正常借、后来资金链断了还不上 → 民事纠纷,不犯罪。“目的"的产生时点决定罪与非罪。
⚠️ 易错提醒
- “秘密窃取"是旧表述——扒窃、入户盗窃公开实施也成立盗窃罪(自 2011 年刑法修正案八起);
- 诈骗罪只保护"处分意识"下的财产转移,机器/无人状态通常不成立诈骗;
-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(自诉),别在主观题里写"移送公安立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