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 章 ·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:毒品/网络/金融犯罪
考点梳理
3.1 毒品犯罪(“4 主罪 + 2 关联”)
| 罪名 | 要点 | 高频考点 |
|---|---|---|
| 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 | 不论数量都构成(“零容忍”);数量影响量刑 | “贩卖"含"以贩卖为目的的购买”;“运输"指跨地域转移 |
| 非法持有毒品罪 | 持有较大数量且无证据证明其他毒品犯罪 | “持有是兜底”(不能证明贩卖/制造时才用) |
| 容留他人吸毒罪 | 提供场所供他人吸毒 | 主观明知 |
|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| 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包庇 | 与窝藏/包庇罪区分 |
铁律:“贩卖毒品不论数量,零容忍;非法持有是’兜底’,必须证明不了其他犯罪才用”。
毒品数量计算:“以查证属实的数量计算,不以纯度折算”(“掺假也算”)。
3.2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+ 帮信罪(“网络犯罪高频”)
| 罪名 | 构成 | 高频考点 |
|---|---|---|
|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| 违反规定,提供/出售/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,情节严重 | “合法收集 + 非法提供"也构成;“敏感信息(行踪/征信/财产/住宿)降低入罪门槛” |
|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(帮信) |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,提供技术支持/支付结算/广告/投放等帮助,情节严重 | “明知"可推定(“明显异常仍帮助”);“帮信是兜底”(不能证明共同犯罪时才用) |
核心区分:“帮信罪 = 不知道具体犯什么罪,但明知’在搞违法’仍提供帮助”(“与共同犯罪区别:共犯要求明知具体犯罪”)。
3.3 金融犯罪(“3 高频”)
| 罪名 | 要点 |
|---|---|
| 集资诈骗罪 |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+ 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|
| 洗钱罪 | 明知是特定上游犯罪(毒品/黑社会/恐怖/走私/贪污/破坏金融管理/金融诈骗)所得,掩饰隐瞒来源与性质 |
| 贷款诈骗罪 |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+ 骗取银行/金融机构贷款 |
记忆锚:“金融犯罪看’非法占有目的’:有 = 诈骗类(重),无 = 扰乱类(轻)”。
🧠 记忆工具箱
口诀速记
- 毒品:“贩运制走私零容忍,持有兜底数量算”;
- 信息:“合法收集非法给也犯法,敏感信息门槛低”;
- 帮信:“明知违法仍帮忙,帮信兜底共犯轻”;
- 金融:“集资贷款看占有,洗钱上游七类罪”。
场景锚点
- 帮信罪想象”“出租银行卡”":你不是主犯(不直接骗人),你是"租卡给骗子的”——“你明知对方’要搞违法’(可能知道也可能是推定:明显异常仍租),把银行卡租出去给他收款(支付结算帮助)"——“如果明知对方’就是电信诈骗’还专门配合 → 共犯(重);如果只知道’在搞不干净的事’ → 帮信(轻)”——“帮信是’半明知’的兜底罪名”。
⚠️ 易错提醒
- 毒品"按纯度算”:“以查证数量算,不折算纯度”(“掺假也算全量”);
- 非法持有"先证明其他”:“必须先排除贩卖/制造/运输,才用持有”(“持有是兜底”);
- 帮信"与共犯混":“帮信 = 不要求明知具体犯罪;共犯 = 明知具体犯罪”(“明知程度不同,罪名不同”);
- 集资 vs 非吸:“看’非法占有目的’”(“有 = 集资诈骗,无 = 非吸”);
- 洗钱"自洗钱":“2021 起自洗钱也构成”(“不用等下游”);
- 侵犯个人信息"合法收集":“合法收集后非法提供/出售也构成”(“不要求非法获取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