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点梳理
3.1 增值税:纳税人与征税范围
| 项目 | 要点 |
|---|
| 纳税人 | 在境内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;分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 |
| 征税范围 | 销售货物、加工修理修配劳务、销售服务、销售无形资产、销售不动产、进口货物 |
| 视同销售 | 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、无偿赠送等情形(具体范围以现行规定为准) |
| 税率结构 | 分为基本税率、低税率与征收率等多档(具体税率以现行有效政策为准) |
| 小规模纳税人 | 一般按征收率简易计税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|
⚠️ 税率免责: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经多次调整,本表不列具体数字,答题一律以当年度教材与现行有效政策为准。
3.2 一般计税方法:销项与进项
应纳税额 = 当期销项税额 − 当期进项税额
销项税额 = 销售额(不含税)× 适用税率
销售额 = 含税销售额 ÷ (1 + 适用税率)
| 概念 | 要点 |
|---|
| 销项税额 | 按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,向购买方收取 |
| 进项税额 | 购进货物、劳务、服务等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,凭合法扣税凭证抵扣 |
| 抵扣凭证 | 增值税专用发票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、完税凭证、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等(以现行规定为准) |
| 进项税额不足抵扣 | 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|
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(常见情形):
| 情形 | 说明 |
|---|
|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| 该部分对应的进项不得抵扣 |
| 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| 同上 |
|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| 含交际应酬消费 |
| 非正常损失 |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、丢失、霉烂变质等,以及违法被依法没收、销毁的货物 |
| 购进贷款服务、餐饮服务、居民日常服务、娱乐服务 | 一般不得抵扣(以现行规定为准) |
| 未取得合法扣税凭证 | 扣税凭证不合规不得抵扣 |
3.3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征收管理
| 情形 |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|
|---|
| 一般销售 | 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|
| 先开具发票 | 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|
| 进口货物 | 报关进口的当天 |
| 视同销售 | 货物移送的当天(以现行规定为准) |
记忆锚:「收钱、要钱、开票,三者取其先」。
3.4 企业所得税:纳税人
| 类型 | 纳税义务 |
|---|
| 居民企业 | 就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 |
| 非居民企业 | 一般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,及与其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纳税(以税法规定为准) |
3.5 应纳税所得额与税率结构
应纳税所得额 = 收入总额 − 不征税收入 − 免税收入 − 各项扣除 −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
应纳税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 − 减免税额 − 抵免税额
| 概念 | 要点 |
|---|
| 不征税收入 | 如财政拨款、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与政府性基金等 |
| 免税收入 | 如国债利息收入、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|
| 各项扣除 | 与取得收入有关的、合理的成本、费用、税金(不含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本身)、损失等 |
| 亏损弥补 | 亏损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,结转年限以现行税法规定为准(一般企业为 5 年,特定情形另有规定) |
| 税率 | 基本税率 + 小型微利企业等优惠税率(具体税率与优惠以现行有效政策为准) |
3.6 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(高频)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
|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、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| 属税后分配,不得扣除 |
| 企业所得税税款 | 不得扣除 |
| 税收滞纳金、罚金、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| 不得扣除(但经营性罚款如违约金一般可扣除,以规定为准) |
|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| 公益性捐赠在限额内可扣,超部分不得扣除 |
| 赞助支出 |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赞助不得扣除 |
|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| 除税法规定外,会计计提的准备金不得扣除 |
| 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| 不得扣除 |
限额扣除的常见项目(具体比例以现行税法规定为准):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、业务招待费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、公益性捐赠支出。
🧠 记忆工具箱
口诀速记
- 增值税:「销项减进项,凭证要合法」;
- 纳税义务时间:「收钱、要钱、开票,取其先」;
- 不得抵扣:「简易免税福利消费,非正常损失贷款餐饮」;
- 所得税计算:「收入减不征减免税,再减扣除和亏损」;
- 不得扣除:「所得税款滞纳金,罚金罚款赞助费,未经核定准备金」。
场景锚点
| 场景 | 你要做的判断 |
|---|
| 采购取得专票 | 合规凭证的进项税额可抵扣 |
| 购进货物用于职工食堂 | 属集体福利,进项不得抵扣 |
| 赠送客户自产产品 | 可能视同销售,需计销项税额 |
| 收到客户预付款并当月开票 | 纳税义务时间为开票当天 |
| 计算所得税费用 | 先算应纳税所得额,再做纳税调整 |
| 支付税收滞纳金 | 属不得税前扣除项目,需纳税调增 |
⚠️ 易错提醒
- 错误认知:所有进项税额都能抵扣。纠正:用于简易计税、免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,以及非正常损失等情形不得抵扣。
- 错误认知:含税销售额可以直接乘税率。纠正:要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= 含税销售额 ÷ (1 + 税率),再乘税率。
- 错误认知:没收到钱就不用交增值税。纠正:纳税义务时间取「收钱、要钱、开票」中的最早者,开票就可能触发纳税义务。
- 错误认知: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可以税前扣除。纠正: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,需做纳税调增(实际发生损失时再按规定扣除)。
- 错误认知:罚款和违约金都不能扣除。纠正:行政性罚款、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;与经营相关的违约金一般可扣除(以现行规定为准)。
- 错误认知:亏损可以无限期结转。纠正:亏损弥补有法定结转年限(一般 5 年,特定情形另有规定),以现行税法为准。
⚠️ 政策免责:本章涉及的税率、扣除比例、优惠条件与结转年限均由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并可能调整,一律以当年度教材与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效文件为准。